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是如何判定的?(看下面的补充说明)?(劳动者合法收入)

热门话题 admin 2023-03-10 16:25 96 0

如果这是司法考试的话,答案铁定是“算完全行为能力人”,原因的话其他答主已经阐述的很明确了我只是好奇之际追溯下题干,给题主补充一下:《最低工资规定》 ,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

可见,最低工资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是有考虑劳动者的生活压力的,为了精确我特意查了下,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在2014年初是1400,之后涨成了1560,言外之意是“政府觉得1560足够你养活自己了,如果你还养活不了也没有办法”这个意思。

可惜,题设里并没有表示小王除了生活消费以外,还有慢性病、身体残疾这种不可抗拒的持续负担,所以很抱歉,对于小王每个月2000块钱的“巨额”工资,在判定上肯定是归于“自己的劳动收入可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之列”。

如果否定了这点,就是否定了最低工资的计算方法,尽管我对小王的遭遇深感同情,尽管执法的确是要考虑实际情况和社会常识的,但是立法者也是要面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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