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翼代表:建议个税申报用家庭取代个人(个税以家庭收入政策)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张翼建议按家庭人均收入改革现行个税法,鼓励大家以家庭为单位申报所得税,利于养老与多孩家庭张翼认为,解决人口问题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其中一个重要的改革方向,是将个人所得税法改革为家庭居民人均收入税法,可以鼓励大家以家庭为单位申报所得税。
“这对于有抚养孩子的家庭,特别是那些二孩家庭或三孩家庭来说,是一种友好的一次分配之后的家庭再分配政策配置”他举例说,虽然某个具体的纳税人收入较高,但是将其收入平均到每个家庭成员上,则家庭人均收入并不高另外,张翼认为,对于那些赡养老年父母的已婚成年纳税人来说,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还可以鼓励收入分配在家庭代际之间进行再分配,通过收入所得税法的修改鼓励形成以家庭为中心的社会结构。
他建议,要在征税时,使纳税人有选择权,既可以选择以个人为单位申报收入所得税,也可以选择以家庭为单位,以家庭人均收入申报收入所得税“这样有利于制度过渡期的制度衔接,降低制度转型成本”以家庭人均收入为单位申报所得税,张翼认为有两个优势,一是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使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二是通过家庭部门的收入再分配,还可以提振消费,使那些有抚养或赡养人口的家庭有能力消费。
“因此,以家庭为单位申报收入所得税,或以居民人均收入计算所得税,更适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的中国国情,也更有利于通过内需启动以拉动经济增长。”张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