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还没交付,每平米突降超4000元!业主维权:至少损失40万元

新鲜事 admin 2023-11-30 11:57 96 0

原标题:房子还没交付,每平米突降超4000元!业主维权:至少损失40万元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的伟星光谷星悦广场,近日引发了业主的强烈不满原因是,该楼盘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单价从2万元/平方米降到了1.3万-1.6万元/平方米,让部分业主损失了数十万元业主们要求开发商退还差价或者退房,但开发商拒绝了他们的诉求,称降价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的,没有违反合同和法律。

11月27日晚,一些业主聚集到武汉市政府门前,举着标语,喊着口号,希望政府能够出面调解然而,他们的行为却被警方认定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多人被行政拘留业主们感到十分委屈,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开发商的降价行为是一种欺诈和违约。

11月28日下

答复是,“原购房业主可赔偿7.5折车位优惠券,有效期为3个月”。

不过部分业主对这一解决方案并不十分认可,认为“这等于在促销车位”业主们表示,他们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承诺了房价不会降低,而且还有一些优惠政策,比如送装修、送家电等但是现在,开发商不仅大幅降价,还取消了之前的优惠政策,让他们感觉受到了欺骗。

业主们说,他们买房的目的是为了自住或者出租,不是为了投机,他们不接受开发商的降价理由,也不接受开发商的赔偿方案,他们只要求开发商退还差价或者退房

业主们还说,他们的维权行为是合法的,他们没有扰乱社会秩序,也没有侵犯他人的权益,他们只是想通过合理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希望政府能够公正地处理这个事件,给他们一个合理的答复对于这起事件,我们采访了一位房地产专家,他给出了以下的分析:。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开发商的降价行为是合法的,因为他们没有违反合同和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具体情况,约定违约责任的形式和标准,但是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房价下跌的情况下,业主有权要求退房或者补偿的条款,那么业主就没有这样的权利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品房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是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开发商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价格,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也没有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其次,从道德的角度来看,业主的维权行为是不合理的,因为他们是在利用房地产市场的不完善,进行投机取巧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充满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市场,房价的涨跌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没有任何人或者机构可以保证房价只涨不跌。

业主在购买房屋时,就应该考虑到这种风险,不能把房子当作一种投资工具,而是应该以自住或者出租为目的如果业主在房价上涨时,享受了资产增值的好处,那么在房价下跌时,也应该承担资产贬值的后果,不能一碗水端平,既想占便宜,又想卖好价。

最后,从社会的角度来看,业主的维权行为是不利的,因为他们是在扰乱市场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房地产市场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领域,也是一个敏感的社会领域,任何不合理的行为都可能引发恶性循环,导致市场失衡,甚至引发社会动荡。

业主以暴力或者非法的方式进行维权,不仅侵犯了开发商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其他购房者的正常交易,更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业主应该通过合法的渠道和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搞事情,闹事情,制造事端。

综上所述,武汉楼盘暴降一半,业主维权遭拒,开发商称合法合规,这是一个典型的房地产市场的矛盾事件,也是一个需要引起社会反思的现象我们应该从法律、道德和社会的角度,理性地看待这个问题,既不能纵容业主的不合理维权,也不能忽视开发商的合理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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