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宰杀家养猪,分售700元被罚款5万!重罚不能不顾农村实情

新鲜事 admin 2023-07-22 09:30 66 0

你可能听说过卖超标芹菜获利14元被罚10万的新闻,但你知道吗,最近还有一个更离谱的案例一位农民杀了自家养的猪,自己吃不完分送亲友后仍有剩余,于是把剩下的拿到村口去卖,15公斤多一共卖了700元结果被当地执法部门发现,没收了他的猪肉和刀具,并罚款5万元!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农民卖自宰猪肉被罚5万,执法部门说有法可依这起事件发生在浙江台州仙居县,涉事农民叫应义红去年端午节,他的父亲因为长期干重活而积劳成疾,需要手术治liao为了筹钱,他杀了自家养的一头猪,自己吃不完分送亲友后仍有剩余,于是把剩下的拿到村口去卖。

没想到被当地执法人员发现,当场扣押了剩余的30公斤猪肉以及切割刀具2把,后向他出具了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显示,当地执法部门依据的是《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罚款金额则是依据该条例的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看上去证据确凿、有法可依,5万元罚款甚至算最低标准了但这真的合理吗?农民卖自宰猪肉是常态,执法部门不顾民情如果你对农村稍微有点了解,你就会知道,农民宰杀自家养的猪,拿出一部分卖是很常见的现象毕竟一头猪动辄两三百斤,自己家吃根本吃不完,再除去一部分用于熏腊肉、送亲友外,剩下的拿去卖点钱,还能收回点养猪成本。

每到年底,现在仍然有很多城里人会依循惯例,向农村的亲戚求购土猪肉。还有的几家人合伙出钱,让农村的亲友帮忙养一头猪,逢年过节宰杀后再分售。

所以看到这则新闻,很多网友纳闷不已:这一常规操作,怎么就违法了?当然,可能很多人会说时代不一样了,现代人越来越注重食品安全了,相关法律法规更完善了,农村现在也有定点检疫宰杀点了按规定走流程不行么,万一猪有问题人吃出毛bing咋办?。

这样的担忧不无道理私自屠宰的猪没有经过检疫,食品安全无从保证,万一bing死猪、注水猪等流入市场,虽说不会对食用者造成致命影响,但可能会带来腹泻、呕吐甚至发烧等症状谁也不想吃个猪肉,还能吃出健康问题吧

可现实情况是,由于食品安全和环保等原因,农村小型屠宰场点近年大幅削减,有些好几个乡镇才有一个屠宰点。如果只是宰杀一头猪的话,来回成本显然有点太高了。

回头再看台州的这起案子,应义红一家显然也不知道出售私自屠宰的猪肉违法所以他们一提到这件事,就气不打一处来农民卖自宰猪肉被罚5万,执法部门为何不留情好在他们最后并未被罚5万因为在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经仙居县人民法院组织行政调解,执法部门最终撤销了原处罚决定,改为罚款5000元。

可应义红因车祸致残,夫妻俩以务农为生,家庭经济实在困难,这5000块,还是她丈夫的姐姐帮忙给的。

事实上,5000元也可以不罚当地执法部门机械执法,司法局长一眼就能看出来,称这明显有违行政处罚法“过罚相当”的原则而且应义红是第一次卖自宰猪肉,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执法部门明知应义红是初犯,也知道他家非常困难,但依然不为所动、坚持按规处罚。这份“铁面无私”,让人唏嘘。

如果不是台州司法局驻当地农村工作的指导员发现了这起案子,如果不是她建议应义红申请法律援助,如果不是台州司法局局长亲自下场帮忙行政诉讼,应义红一家是不是就必须得交这5万元罚款了?应义红算是幸运的,经这一风波,他估计是不会“重蹈覆辙”了。

但在广大农村,有多少人知道卖自己私自屠宰的猪肉是违法的呢?

别说罚5万背离常情常感,执法部门若只罚款不宣传,对于不知情的初犯者毫不留情,很难逃脱以罚代管、甚至靠罚款创收的嫌疑5万也好,5000也罢,对执法者只是一个冰冷的数字,但对于底层民众来说,可能是一座难以越过的大山。

相关部门就算要严格执法,也不能不顾农村实情,更不能不顾这些人的生存啊农民卖自宰猪肉应该怎么办,执法部门能不能有点人情味我不否认《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毕竟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大事。

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农村的现实情况和民众的合理诉求,毕竟养猪和卖猪肉是关系到他们的生计和收入的大事

我认为,执法部门应该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农民的困境和难处,不能一刀切地机械执法,而要灵活运用法律法规,根据具体情况和危害后果,适当调整处罚力度和方式比如,对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农民,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而是给予警告、教育或者其他形式的指导。

对于屡次违法或者危害后果严重的农民,则可以依法从重处罚,以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同时,执法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教育,让他们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和意义,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此外,执法部门还应该加大对农村定点检疫宰杀点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和效率,降低农民的成本和难度,让他们能够便捷地享受到合法、安全、优质的屠宰服务。

总之,我希望执法部门能够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尊重农民的合理权益,体现出一点人情味。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为民服务、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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