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律师咨询:植物人十年无人管,去世后多人要来分家产,合法吗?京声律所
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说的就是,人为了钱财可以不顾一切,有多少家庭因为财产问题,而反目成仇,这不,就连不能动不能说话的植物人黄先生也遇到同样的问题56岁的黄先生,曾经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也有一份不错的事业,只是总是忙于事业,而忽略了妻子和女儿,妻子认为自己拥有的是丧偶式婚姻,黄先生就是甩手掌柜,心生不满,经常与黄先生吵的不可开交,后来以离婚收场,女儿也跟着前妻生活,家有两套房产,一人一套,倒也分得干净利索。
黄先生因为妻离子散,整日闷闷不乐,觉得自己很失败,人到中年,却没有了家,他只能和年迈的老母亲生活在一起,整日借酒浇愁有一天与朋友聚会,说起家庭的事情,刺痛了他敏感的心,又是一场酩酊大醉,可是这次没有想到,在朋友送他回去的路上,遭遇了重大车祸,经抢救,捡回了一条命,可永远成了植物人。
尽管黄先生还有两个姐姐,可是都忙于照顾自己的家庭,只能偶尔来照看黄先生,只有年迈的母亲照顾他,这一照顾就是十年黄先生成为植物人的事情,他的前妻也知情,但从未带孩子来看过一回,女儿也从不与奶奶和姑姑联系,就像陌生人一样。
黄先生在去年的一天,很安静的离开了世界,尸骨未寒,多年未出现的女儿,却要来分家产,黄先生生前的那套房一直出租,租金是他的yiyao
黄先生的两个姐姐气不过这个陌生侄女的做法,也要闹着分一份遗产一家人为了这套房产,已经反目成仇,老母亲整日抹泪,也不知道如何是好那么黄先生的遗产(主要是那套房)究竟该如何分呢?来看看我国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的吧。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按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进行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京声律师认为,尽管女儿没有尽义务,可她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有老母亲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两位姐姐则无法继承。
所以黄先生的房产可以由女儿和母亲继承以上就是京声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律师给大家整理的“植物人十年无人管,去世后多人要来分家产,合法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直接拨打京声律所全国法律咨询热线:400-679-6068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