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意味着什么(证监会下属公司有哪些)
院直属机构。
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由证监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证监会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意义是很大的” 中国资本
国际投行高盛的全球投资研究部宏观经济研究团队也给出积极评价,认为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体现了中国政策决策层未来几年的工作重点,保留中国证监会并将其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显示,中国领导层关注股票市场的发展,希望扩大直接融资,优化资本配置并减缓债务累积。
强化证监会行政执法效能“提级保障证券监管行政执法效能”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学讲席教授田轩向澎湃新闻表示,此次机构改革方案中,证监会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高度重视。
与之前的证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相比,直属机关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可以在主管事项范围内,对外发布命令和指示这样的调整安排,对于证监会今后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在机构地位上予以了保障在田轩看来,全面注册制改革背景下,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回归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这就客观上需要监管部门强化法制化监管的水平。
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有助于证监会更好地统筹金融监管工作,推动证券监管更快速地提质增效“最新提请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特别是证监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并进行的相关职责调整,主要释放了三层市场信号和意义。
中,表明了资本市场重要性的进一步提升。
”公开资料显示,证监会诞生于1992年,当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宣告成立其中,国务院证券委是国家对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构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
1993年11月,国务院决定将期货市场的试点工作交由国务院证券委负责,证监会具体执行1995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确定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证券期货市场进行监管。
1997年8月,国务院研究决定,将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统一划归证监会监管,并在上海和深圳两市设立证监会证券监管专员办公室1997年11月,中央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对全国证券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理顺证券监管体制,对地方证券监管部门实行垂直领导,并将原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证券经营机构划归证监会统一监管。
1998年4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国务院证券委与证监会合并组成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同年9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
据证监会官网3月8日资料显示,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在最新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证监会将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提高融资效率强化股票与债券协调发展根据方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入证监会,由证监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据悉,此前,企业类债券发行审批由三部门分别负责,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负责监管短融、中票等,证监会负责公司债,发改委负责企业债。
对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入证监会,吴晓求认为,证券化的金融资产,其发行、交易、监管,都应该由证监会来统一监管“调整之前,公司发行不同类别的债券,需要到不同的部门发行审批主体的分离,也使得债券市场出现了分割,同时会影响债券作为重要资产的流动性。
”吴晓求说,“调整之后对中国债券市场的一体化,应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田轩对此的解读是,未来企业债和公司债将在规则层面进一步趋同,有望告别以往企业债和公司债市场多头监管的局面,杜绝利用审核标准不统一进行监管套利的行为,为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付立春表示,在公司进行直接融资中,相关调整应该说进一步加强了债券和股票的协调发挥,有利于资本市场融资功能运行得更加高效,提升了公司综合融资效率“同时,该项调整对于债券市场的监管效率,也是大有裨益的”付立春进一步指出。
中金公司研报认为,发改委的企业债发行审核职责划入证监会,由证监会统一负责公司债、企的呼吁。
”近年来,债券市场在推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债市改革工作也不断得到高层关心2020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公布《意见》明确要求加快发展债券市场。
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丰富债券市场品种,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统一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标准,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探索对公司信用类债券实行发行注册管理制加强债券市场评级机构统一准入管理,规范信用评级行业发展。
2021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债券市场建设,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拓展市场主体融资渠道2021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成为信用债市场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指导意见按照分类趋同的原则,逐步统一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信用评级、投资者适当性、风险管理、对外开放等各类制度和执行标准,全面推动我国信用债市场改革落实到细处2022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公布,并提出“推动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债券市场要素自由流动”。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2月底,我国信用债市场存量规模约58.6万亿元,其中公司信用类债券占比超过40%,主要包括短融、中票等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13.6万亿元,交易所市场公司债10.3万亿元,以及企业债2.1万亿元。
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根据方案,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吴晓求表示,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符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需求。
同时,在日常运行中,证监会独立、完整地行使证券市场监管职能,将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从逻辑上来讲也是成立的在证监会的原有组织机构中,内部职能部门中,设有投资者保护局证监会官网3月8日资料显示,目前投资者保护局的机构职能,为负责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估;推动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相关法规政策体系;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完善投资者保护的体制机制建设;督导促进派出机构、交易所、协会以及市场各经营主体在风险揭示、教育服务、咨询建议、
中金公司研报表示,监管机构改革是2017年成立“金稳委”、2018年合并银保监会以来幅度最大的金融监管机构调整,将“一行两会”调整为“一行一局一会”的新格局,总体而言延续了从2017年以来从“分业监管”向“综合监管”的发展趋势,除了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监管套利、降低金融风险等,进一步保护了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